市教育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卫健委、审计局,市科协,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,丰泽区、石狮市工信科技局,泉州开发区、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,有关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企业:
为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2号)《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闽科规〔2022〕8号)精神,市科技局起草了《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》并公开征求意见,反馈情况请于2023年3月10日17:00前反馈至市科技局综合科邮箱。以个人名义反馈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馈的,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>
联系人:小吴 ,电话:0595-22579325
电子邮箱:22579325@163.com
附件: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
泉州市科学技术局
2023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