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查找梳理到位。指导各组合根据“三定”规定、各级文件依据或区委区政府工作任务安排,查找组合内单位可深度融合且操作性强的共性职责94项。
(2)职责分工到位。明确职责融合后组合内各单位具体职责分工,侧重理顺组合内各单位职责关系,明确职责边界,分清主办、协办关系,共梳理职责分工事项221项。
(3)机制建设到位。建立“大部制”组合共性职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,根据各组合推进情况持续更新完善可融合共性职责,推动构建权责清晰、运转高效的组合职能体系。